一、审批依据
《护士注册管理办法》及原卫生部相关文件
二、申报条件
已取得《护士执业证书》的护士。
三、需提交的材
1、医疗机构正式的申请文件;
2、《护士执业证书》丢失补办申请审核表一式一份;
3、《护士资格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(如资格证丢失,需到人社局办理)
4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5、毕业证原件,护士合格证明或成绩单原件
6、白色背景小二寸照片一张
具体可咨询县区卫生健康局或市级医院护理部
《护士执业证书》丢失补办申请审核表
护士执业证书丢失补办材料清单
**委托书
申请人承诺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