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《关于开展大庆市2023年“5·12”国际护士节评优活动及文艺汇演活动的通知》,开展全市市级优秀护理团体、十佳护士、优秀护士长和优秀护士评选表彰活动,我院拟推荐申报大庆市优秀护理团体4个、市级十佳护士1人、市级优秀护士长3人和市级优秀护士10人,特此公示。
一、拟推荐申报大庆市优秀护理团体4个:
心内科护理组、呼吸内科护理组、神经内科护理组、肛肠科护理组
二、拟推荐申报大庆市十佳护士1人:
张 艳
三、拟推荐申报大庆市优秀护士长3人:
刘丽娜 李松颖 魏 丽
四、拟推荐申报大庆市优秀护士10人:
周 静 高红霞 * 宇 韩 旭 谢 晶
宋雯雯 张宇慧 * 静 龚慧敏 马旭妍
五、公示期限
2023年4月26日*4月28日
六、受理反映问题的时间和地点
时间: 4月29日8:30—11:00
地点:护理部、纪检
电话: 6761317、6763545
七、反映问题方式
反映人持本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工作证等)到受理地点,当面反映问题,或当面提交
书面材料;采取写匿名信或打匿名电话等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。
八、反映人责任
1、反映问题要事实准确,内容具体,便于查证;
2、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应负法律责任。
九、受理部门责任
1、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;
2、对反映人反映的问题,将尽快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清楚;
3、对超出受理部门职权范围的问题,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护理部
2023年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