优质服务

大庆市第五医院患者回访制度


为了进一步深化医院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,提升服务质量,延伸服务职能,强化医患沟通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树立医院的可信度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一级回访(科室回访)

1、患者出院后,科室或主治医师应在7日内,以电话回访为主、其它形式为辅的方式进行回访,要求回访率达到100%。(回访工作要不同科室各负其责。比如体检回访应有体检主要负责,急诊回访应由急诊科完成。)

2、回访前应了解患者出院时的病情、治疗情况。回访内容包括患者出院后病情转归、后续治疗、康复锻炼、心理状态、生活情况、注意事项等内容,以便进行沟通和指导。

3、回访时对患者的提问要耐心听取,按照语言规范慎言回答,做到热情、礼貌,让患者切实体会到亲切、诚恳的服务态度。

4、做好每位患者的回访登记,详实填写《回访登记本》,并在每月底由回访中心收回。

二、二级回访(回访中心回访)

1、回访中心在患者出院7-14日内,对出院的患者进行回访,询问医生回访与否及回访情况,了解病人基本情况、康复情况、提供健康知识,指导病人常规注意事项。

2、征求患者住院期间对医护人员服务态度、服务质量、技术水平、检查用药、环境卫生、医疗收费等方面的满意度和改进意见和建议,了解是否有私自收费和收受红包等行为,对病人投诉应及时调查核实,在10日内给予回复。

3、回访中心要认真记录患者反馈的信息,内容要真实详细。对病人反映的问题,注意保密,不能泄露,一经发现私自泄露,严肃处理。

三、三级回访(纪检回访)

1、纪检在患者出院30日内,随机抽取10~30%的患者进行回访,督察科室、回访中心回访情况;了解患者出院后康复情况,指导病人常规注意事项。征求患者住院期间对我院医疗质量、服务质量、服务态度、医疗收费、行业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满意度。根据患者的投诉和不满意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情况属实的,要对负责人科室或个人给予严肃处理,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加以落实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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